近日,江西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集中解决水上搜救工作中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保障能力不适应等突出问题,推动全省水上搜救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知》从健全水上搜救体制机制、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内河水上搜救协同、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完善水上搜救规划和预案标准体系、加强水上搜救现代化装备建设应用、建设现代化水上搜救人才队伍、推广普及水上搜救文化等8个方面,明确了重点任务共22项。
《通知》要求,省水上搜救机构要做好全省水上搜救和船舶污染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和规章制度;各市、县(区)政府要落实预防与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属地责任,完善水上搜救体系;要将水上搜救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由省处置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的省水上搜救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要根据省内实际编制全省水上搜救能力建设规划等。
在具体搜救活动上,《通知》提到,要加强长江江西段、鄱阳湖、赣江和信江水域水上搜救协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封闭水域相关的市、县(区)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加大水上搜救装备、物资、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要建立跨部门、跨领域搜救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要建立完善赣江、信江、鄱阳湖、柘林湖、仙女湖等重点水域气象监测网络与预警设施等。
文件原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意见
赣府厅发〔2020〕2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109号)和《交通运输部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搜救发〔2020〕23号),加强我省水上搜救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和提高救援能力为根本,加快推进我省水上搜救体系建设,集中解决水上搜救工作中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保障能力不适应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管理运行制度化、队伍装备正规化、决策指挥科学化、内部管理窗口化的建设目标,推动全省水上搜救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水上搜救体制机制。
1.完善水上搜救管理体制。省水上搜救机构要做好全省水上搜救和船舶污染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和规章制度,指导各地开展有关工作。强化水上搜救体系,着力提升鄱阳湖水域和赣江、信江高等级航道水上搜救能力。(省交通运输厅、省水上搜救中心)
2.健全各地水上搜救机制。各市、县(区)政府要落实预防与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属地责任,完善水上搜救体系,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指挥和保障体系,构建规范统一的运行工作机制。(各市、县〔区〕政府)
3.加强水上搜救经费保障。水上搜救所需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水上搜救机构高效有序运行。(各市、县〔区〕政府,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
(二)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
4.建立水上搜救联席会议制度。将水上搜救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由省处置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的省水上搜救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各市、县(区)可根据本地实际视情建立,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统筹协调。交通运输部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各市、县〔区〕政府,省水上搜救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省水上搜救中心)
5.建立部省市县会商机制。对接国家海上搜救机构会商平台,建立沟通联系机制。搭建省市水上搜救会商平台,建立省水上搜救机构与设区市水上搜救机构负责同志决策指挥层面的沟通联系机制,指导市、县(区)建立完善水上搜救指挥体系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群结合、就近就便、快速高效”的工作格局。建立执行层面的联络员工作机制,完善省市联合督查调研、培训、演习演练等工作制度。(各市、县〔区〕政府,省水上搜救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省水上搜救中心)
(三)注重内河水上搜救协同。
6.强化水上搜救区域协同。根据实际建立适应需求、科学部署的应急值守动态调整机制,区域联动、行业协同的联合协作机制。加强长江江西段、鄱阳湖、赣江和信江水域水上搜救协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完善内河巡航救助一体化管理机制,加强公务船艇日常巡航、强化执法和救助功能。推进民用航空器在水上搜救领域的协作应用,提升水上搜救行业协同快速反应救援能力。(各市、县〔区〕政府,省水上搜救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省水上搜救中心)
7.建设封闭水域救援力量。封闭水域属地政府要建设辖区水上救援力量,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强化搜救力量、物资资源共享联动。相关市、县(区)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加大水上搜救装备、物资、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不断提升内陆湖泊、水库等水上救助能力。(相关市、县〔区〕政府,省水上搜救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四)加强信息资源共享。
8.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利用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搜救信息资源,建立跨部门、跨领域搜救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升预测预防预警能力,切实履行好水上搜救反应、抢险救灾、支持保障、善后处置等职责。(各市、县〔区〕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省水上搜救中心)
9.完善气象监测网络。深化交通运输与气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合作,建立完善赣江、信江、鄱阳湖、柘林湖、仙女湖等重点水域气象监测网络与预警设施。(相关市、县〔区〕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上搜救中心)
(五)完善水上搜救规划和预案标准体系。
10.编制水上搜救能力建设规划。衔接、配合做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编制。根据省内实际编制全省水上搜救能力建设规划,优化搜救基地布局和装备配置,推进水域救援、巡航救助、水上医学救援等基地建设,构建响应迅速、救援及时、处置规范的水上应急救援体系。(省水上搜救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省水上搜救中心)
11.完善水上搜救预案体系。加强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的宣传落实。梳理《江西省处置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江西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应急处置预案》等水上应急预案体系,及时更新预案,结合实际制订完善配套预案,组织编制《水上搜救应急工作操作手册》。(各市、县〔区〕政府,省水上搜救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省水上搜救中心)
12.完善应急演练机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省级水上搜救联合应急演练。督促指导市县水上搜救机构建立水上搜救常态化演练机制。(各市、县〔区〕政府,省水上搜救中心)
13.建立并完善水上搜救标准体系。完善水上搜救值班值守、平台建设、搜救指挥、装备配备、险情处置等标准,指导市县水上搜救机构推进搜救业务标准化建设,实现水上搜救规范化、科学化。(各市、县〔区〕政府,省水上搜救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省水上搜救中心)
(六)加强水上搜救现代化装备建设应用。
14.加强先进装备的应用。加大水上先进应急救援装备采购资金投入,加强水上搜救基地车载移动式潜水减压舱、三维彩色图像声纳高精探测仪器等专用设备配备,加快主机功率1500千瓦级救助拖轮、起吊能力500吨级打捞起重船、水上溢油回收船及配套设备建造配置,提升水上搜救能力。(省交通运输厅、省水上搜救中心)
15.加强通信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卫星通信等在水上搜救工作中的应用,逐步实现“12395”水上遇险求救电话在重点通航水域全覆盖。(各市、县〔区〕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水上搜救中心)
16.加强水上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科学布局建设水上应急物资储备库(点)、船舶溢油应急物资设备库(点)。加强应急物资、设备储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提升防止船舶污染和化学品泄漏等应急处置能力。(省交通运输厅、省水上搜救中心)
(七)建设现代化水上搜救人才队伍。
17.加强水上搜救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国家海上搜救机构人才、技术、装备等资源优势,采取“走出去”以工代培、“请进来”专项培训等方式,加快搜救人才的培养。加大船员、潜水员等技术工种人员的引进。开放共享训练条件,强化搜救人员专业知识和实战技能培训教育。(各市、县〔区〕政府,省水上搜救中心)
18.建立水上搜救应急专家库。组建跨地区、跨部门、多专业的水上搜救专家队伍,建立相对稳定的水上搜救应急专家库,完善专家管理制度。建立专家定期会商制度,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救治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机制。建立典型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案例库。(省交通运输厅、省水上搜救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19.推进社会搜救力量发展。鼓励社会搜救力量参与水上救援,充分发挥商船、渔船、搜救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强对社会力量水上搜救人员培训,引导社会搜救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有序发展。(各市、县〔区〕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水上搜救中心)
20.加强值班队伍建设。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承担值班工作,保持值班队伍相对稳定,弘扬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严谨细致、奉献担当的优良作风。关心爱护一线值班带班人员,加强生活保障,解决实际困难,提升从业人员社会认同感、职业自豪感和工作积极性。(各市、县〔区〕政府,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水上搜救中心)
(八)推广普及水上搜救文化。
21.普及水上搜救知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络、平台、活动,开展涉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扩大水上搜救避险自救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等社会宣传,提升全社会水上安全意识和民众水上遇险自救能力。(各市、县〔区〕政府,省水上搜救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省水上搜救中心)
22.组织先进人物事迹宣传。建立激励机制,弘扬“惠海泽航、人本至善”搜救文化,加强对先进人物、感人事迹等先进典型的挖掘和宣传力度,讲好搜救故事,为做好水上搜救工作创造良好氛围。(各市、县〔区〕政府,省水上搜救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省水上搜救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组织领导,梳理本地区本系统亟待加强水上搜救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研究细化制定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二)强化制度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立健全水上搜救制度体系,强化水上搜救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落实,切实提升水上搜救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进我省水上搜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强化督促指导。省交通运输厅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各市、县(区)政府要定期自查本地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各地水上搜救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要担当作为,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协调指导。
2020年7月21日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