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九江广电全媒体记者 蔡钦 通讯员 李琪)为进一步营造诚信、文明、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浔阳区市监局按照“消费引领、政府主导、企业资源、群众参与、社会共治”的总体思路,全面开展了“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工作,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服务、企业诚信建设和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在2020年的“放心消费示范店”评定中,浔阳区阳光家园大酒店、鑫艾川食品加工坊等16家经营户被评为“2020年度浔阳区放心消费示范店”。
阳光家园店长吴水丰:“在材料这一块保证绿色新鲜的同时我们层层把关,采购部坚决不采购不新鲜的食材,在服务当中也会不断听取客户的意见,秉承着人气第一、利润第二,做老百姓的厨房、做老百姓的口味。”
据了解,“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活动是由江西省消保委发起,是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需要,通过开展这项工作,实现‘四个满意’,即消费者满意,经营者满意,监管部门满意和政府满意。
鑫艾川食品加工坊生产负责人肖劲松告诉记者:“从自身硬件、软件和食品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卫生方面每天都需要打扫,食品都是当天生产当天销售,今后我们一定会把食品做到九江市民安全放心健康的餐桌食品。”
据悉,此次活动的评选流程采取自愿报名,市监局和消保委根据经营者的申报书和相关材料,从能否按照自觉年报、有无被行政机关处罚记录、是不是能够主动和解消费者争议等方面进行评议,而且对获得“明厨亮灶”“守合同重信用”等荣誉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定。对符合评定要求的申报人,统一发放创建标识,授予“放心消费示范店”称号;对不符合评定要求的会及时告知原因,指导、帮助申报人改进完善,待达到要求后再行申报。
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股股长李琪:“我们希望以点带面,通过已被获评的放心消费示范店作用,让更多的经营者参与到这个活动中,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淑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是浔阳区市监局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