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救援先交订金?@九江车主,新骗局上线,勿入坑

2021-11-10    来源:新法制报    阅读: 

九广网讯: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抛锚,驾驶员以“高速救援”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拨通了一个“400”开头的救援电话号码,对方表示要加微信预付救援订金,才派车前往施救。

但是在交完“订金”后,却迟迟等不来救援车辆。是救援机构不讲信用,还是驾驶员朋友落入一场高速“救援骗局”?日前,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高速公路上叫拖车被骗

10月20日,货车司机余先生驾车至福银高速公路抚州境内时抛锚了。着急赶路的余先生通过百度找到了一个“高速紧急救援”,拨通了以“400”开头的救援电话号码。

加微信,发定位,对方表示此次拖车费用为1800元,拖车15分钟至25分钟内便可到达现场,但必须先交订金才会派车。最后,余先生通过微信支付了400元订金。但是,他等了一个多小时,都没有等来所谓的“救援车辆”。

这时,江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一大队民警正好巡逻路过,便停车询问情况。一问就觉得不对劲。“你可能被骗了。”巡逻民警告诉他。

余先生不愿相信自己被骗,当着民警的面重新拨打那个“400”开头的“救援电话”。对方表示支付订金不够,无法派车,请余先生再加100元订金。

一大队指挥中心迅速安排了一辆施救车帮余先生拖车。

余先生想退订金,再次拨通所谓的“救援电话”,当获悉交警部门已叫了拖车后,对方竟然声称,交警部门叫的拖车,就是他们联系的救援车辆。总之,钱退不了。此时,余先生确认自己被骗了。

“中间商”骗取订金

“忽悠”骗局不止一起。10月10日凌晨,熊女士独自驾车途经昌栗高速公路上栗段时,车辆油料耗尽抛锚。她通过百度搜索软件查找“道路救援队”,并与其中一家取得了联系。对方称可以提供送油服务,费用800元,要先加微信付订金300元。

鉴于该“救援队”出价虚高难以接受,熊女士便提出想报警请交警帮忙,谁知对方吓她:“报警的话,警察会强行把你的车拖走,还会有严重处罚。”

熊女士是头一次遇到这种突发状况,听到“救援队”这样说,慌了手脚,只能按照对方的要求将300元施救的订金转了过去,并停在原地等待对方到来。

在等待“救援队”到来时,熊女士因违停被江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六大队民警发现。鉴于熊女士已经将救援费用转给对方,民警便与当事人一起留在原地“守株待兔”。一个多小时后,“救援人员”黄某驾驶着一辆无任何施救部门标识的私家车来到现场,并将车停在了应急车道上。

黄某说,自己接到一个电话,称朋友车辆没油停在高速公路,可付费请他送油上来,费用现结。民警凭经验判定,熊女士遇上新了诈骗手段。“网络上的所谓‘救援平台’成了‘中间商’,骗了订金后,以求助人的身份打求助电话。”

王先生也遭遇过这样一场“救援骗局”。今年1月,他驾车在高速上抛锚了,通过网络搜索后拨打了一个“400”开头的电话号码,加微信后对方自称“易翔道路救援服务中心”,让他先交200元的订金。交钱后,来的施救人员是高速路政工作人员,表示与“易翔道路救援服务中心”没有任何关系,也不会预先收取订金。王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调查:网络平台“高速救援”广告多

记者在百度中以“高速救援”为关键字进行搜索,结果排在最前面的四条信息都是“道路救援”的广告,网址内容显示可提供的服务包括:拖车、送油、搭电、补胎、换胎、脱困等等。

记者以车辆爆胎需要换胎为由,尝试着拨打了其中两家“救援公司”网站的服务电话,都是以“400”开头的电话号码。对方在电话中表示,为方便准确报价,需要加微信发位置。

随后,一个名为“24小时道路救援”的微信ID添加了记者的微信,记者按照要求发了定位。对方表示,换备胎的费用是550元,15分钟至20分钟到达,为防止工作人员空跑,需要付订金300元。

而另一家标注为“八达汽车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微信中告诉记者,备胎小一寸不适合跑高速公路,公司可提供换新胎服务,共1200元,包含原厂新轮胎950元一条、高速换新胎费250元。单换备胎的话,收费是500元,强制拖车960元一次。

记者提出先付订金不安全,要求对方先把拖车师傅的手机号码以及车牌号发来看看,却遭到拒绝。“订金160元,支付完成后发下手机号、车牌号,施救工人预计15至25分钟到达救援现场,请保持手机畅通,尾款到付给工人。”对方说,如果要换新胎,则需要通过他们的网站下单。

在记者表示费用太高,想报警求助时,对方表示,记者拨打的这个电话就是高速救援官方电话,并吓唬记者:“高速公路本就属于承包管制路段,保险公司及第三方救援无法上高速公路救援,你长时间占用应急车道,到时交警来了会扣6分、罚款200元,还强制拖车。”

提醒:车辆救援前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新骗局上线,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朋友警惕落入网络平台“救援骗局”。

“不是专业的队伍,在高速公路上施救,本身就是一个比较大的安全隐患。”江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六大队民警朱君如说。

根据我国发布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相关规定,明确提出高速公路的救援主体是业主单位,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由其建立的专职救援队伍承担。

此外,按照《江西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高速公路上的清障、救援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负责实施,并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组织和调度。

“高速救援有着明确的不同于普通道路救援的规定。”江西省汽车救援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南昌百路邦汽车救援公司总经理龚国青告诉记者,除了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的救援队伍,“所有外面的、地方上的救援公司,都没有高速公路救援资质,都不能进入高速施救”。

据龚国青透露,网络上所谓的“高速救援”平台都是诈骗。“他们本身就没有救援车辆和设备,就是靠着花钱做网络推广,接电话、加微信,骗着一笔订金是一笔。”

鉴于发生多起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假冒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骗取车主订金事件,2020年6月,江西省高速集团发布了《关于清障救援服务有关事项的声明》,郑重提出:高速集团在为公众提供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前,不会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清障救援服务订金。

“车辆救援前,但凡是需要缴纳订金的,基本可判定为骗局。”江西高速交警提醒,市民在高速公路发生车辆故障或事故需要清障救援服务时,可在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开好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好警示牌和人员撤离至护栏外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迅速拨打高速公路服务电话“12123”或者高速公路报警电话“12122”。不要轻易相信网上其他电话和转账要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来源:新法制报)

编辑:蔡钦    责编:蔡钦    编审:郭亮    监制: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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