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这些区域划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

2020-01-07    来源: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指定区域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一、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类型
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2009 年10月1日前生产)的装用柴油机工程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机械类型:装载机、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压路机、 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 场内车辆等。
二、禁止使用区域划定范围
柴桑区、浔阳区、濂溪区、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 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辖区范围。
三、应急抢险工程等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若违反本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自 2020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来源: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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