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扶贫又扶志!这个乡有办法

2020-06-29    来源:德安县扶贫办    阅读: 

召开“脱贫之星”表彰大会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广大群众脱贫致富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6月19日上午,德安县磨溪乡召开“脱贫之星”表彰大会。该乡领导班子、各村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受表彰的“脱贫之星”及部分贫困户代表等近百余人参加会议。

大会宣读了《磨溪乡关于表彰2020年“脱贫之星”的决定》,并为13名受表彰的“脱贫之星”颁奖,随后聆听了三位“脱贫之星”代表的脱贫故事。

“脱贫之星”代表曾贤谷表示:“从一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变种粮大户,最深的领悟是,天其实是公平的,谁越勤快,越诚实,事业的天平就越向谁倾斜,如果没有脚踏实地的干,就在家坐、等、靠,那么致富梦也仅能是“梦”。同时,饮水不忘挖井人,我特别感谢党中央,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我将倍加感党恩,倍加珍惜党和政府给的好政策,倍加努力工作,绝不辜负大家期望。”

会议强调,受到表彰的“脱贫之星”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在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路上走得更稳当、更坚定,引导更多的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也希望所有贫困群众能知恩感恩、学习先进、勤劳致富。

据悉,该乡已连续两年开展此项表彰活动,通过对脱贫致富典型的表彰,传递了正能量,弘扬了新风尚,更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为做好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举办种养殖培训班 铺就脱贫致富新路子

为有效帮扶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磨溪乡瞄准“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就业扶贫目标,与县人社局合作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打通就业路径,实现稳定就业增收脱贫。

培训主要根据贫困劳动力现状、就业状况以及培训意愿,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办班的方式开展,确保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能接受技能培训。

“今天的的培训是在太值了!我要把这次学到的知识运用到自家产业发展上,把日子越过越红火!”

“我家养的猪最近全身发红,也没精神,今天参加了培训又问了专家,才把得病的原因搞清楚了,这堂课真是听的太及时了!”......返程路上,大家兴高采烈地分享着培训所获,纷纷表示要趁着当前的政策机遇,靠自身努力,发展产业致富脱贫。

此次培训,共有40余名贫困劳动力参与。培训会的同时还鼓励参训人员要加强就业创业意识,摆脱“等、靠、要”的思想,转变发展观念,增强自主就业创业能力,早日摆脱贫困现状。

举办“脱贫之星”典型事迹展

6月19日上午,磨溪乡“脱贫之星”典型事迹展在乡政府举行,11个展板全面展示了辖区9个行政村推举的11例脱贫攻坚先进事迹。

《贫困户曾贤谷的逆袭》《用勤劳的双手捧起致富的曙光》《无脚男儿用指尖敲出一条电商脱贫路》......在脱贫攻坚这条道路上,该乡涌现出周应红、朱安元等13名身残志坚、勤俭持家、创业模范、自强不息的先进个人。他们的励志故事为广大贫困群众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全乡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内生动力。

“通过参加‘脱贫之星’典型事迹展,深入了解了全乡脱贫致富先进典型事迹,让我更加坚定了脱贫的信心和决心。我要向这些脱贫典型学习,不仅要脱贫,更要致富。”磨溪乡新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万正富激动地说道。

据悉,此次“脱贫之星”典型事迹还将在各村进行张榜宣传,弘扬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氛围,打造向上的村风民风。(来源 :德安县扶贫办)

责编:蔡钦       编审:张勇 李五一       监制:王辉
九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九广网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九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九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九广网 电话:0792-8133378

首页 | 九江新闻 | 乡村振兴 | 人物访谈 | 阅来越好 | 公益在线 | 健康养生 | 九江旅游 | 教育专栏 | 房产财经 | 企业之窗 | 小池特刊 | 三农频道 | 看看九江 | 县市区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7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2020011304号

Copyright © 2016-2018 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主管 九江广电报业传媒有限公司主办

办公电话:0792-8368018

服务邮箱:2308783315@qq.com

宣传合作:13330037773

办公地址: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侧楼(长虹大道84号)

电脑版 | 移动版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法律顾问: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林春秀律师 联系电话:18720196890 律师执业证号:1360420121142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