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按照应急管理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有效防范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消除我市钢铁、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涉及的风险隐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决定在全市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清零行动”)。
重点整治范围和事项
“百日清零行动”的重点整治对象:全市钢铁、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具体整治事项如下:
(一)钢铁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钢8条”)。
1.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液渣时,未使用带固定式龙门钩的冶金铸造起重机;炼铁厂铸铁车间吊运铁水、液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
2.吊运铁水、钢水、液渣的起重机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龙门钩横梁焊缝、耳轴销、吊钩,未进行定期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3.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4.钢水铸造(连铸、模铸)流程未规范设置钢水罐、溢流槽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5.氧枪等水冷元件未安装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的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6.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等煤气区域有人值守的主控室、操作室、人员休息室等可能发生煤气泄漏、积聚的场所,未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和报警装置。
7.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备设施的煤气管道未安装隔断或吹扫装置。
8.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
(二)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粉6条”)。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工作安排
“百日清零行动”于2022年6月初至9月上旬集中开展,分为企业自查自改、属地专项检查、县区交叉交叉和整改巩固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百日清零行动”作为近期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百日清零行动”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制定任务时间表,落实具体负责人。
(二)强化调度推进。各地工作专班要加强对“百日清零行动”的调度推进,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企业的执法检查,积极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工贸行业专项执法”模块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杜绝监管执法“宽、松、软”现象,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四)报送典型案例。各地工作专班要认真梳理“百日清零行动”中出现的典型执法案例,并定期向市级工作专班报送。要及时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执法案例,并推送至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五)坚持统筹兼顾。各地在重点整治“钢8条”“粉6条”的同时,要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将外委施工、检维修、登高、动火、煤气、有限空间作业和特种设备安全等纳入执法检查内容,有效推进全市工贸八大行业事故防控攻坚工作。
(来源: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