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秋冬干燥季节,也是焚烧秸秆、落叶等农作物的高峰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农作物时有发生,造成了严重的大气污染,严重损害了大众身心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019年12月10日20时许,柴桑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接到群众举报,沙河街道公园社区张家湾区域有人焚烧秸秆,区城市管理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发现居民陈某某正在“烧火粪”。执法人员立即对火点进行扑灭,并联系公安民警,依法对陈某某采取留置措施。在派出所,公安民警对陈某某露天焚烧秸秆污染空气行为进行了劝导教育,陈某某也认识到自身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危害性,当场写下了保证书,承诺不再焚烧秸秆。
露天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秸秆禁烧的相关规定,互相监督,人人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市民,努力保护我区生态环境,维护大气环境质量。对故意焚烧秸秆、落叶等违规不法行为,欢迎踊跃举报,举报电话:环保热线12369,公安110。(来源:柴桑环保 汪超群)
九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九广网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九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九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九广网 电话:0792-8133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