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庐山市白鹿镇五里村村民陈先生向我们栏目反映,称自己家的一块自留山林地被他人建房,通过向村里和镇里反映情况,如今事情还没得到解决,让他觉得很是气愤。
庐山市白鹿镇五里村村民 陈俭:“我家这四分山林地上被陈秋山、陈俊峰、陈秋华、陈秋滚他们等七人做了七套房子出来了,来找他们问这个情况,他们说是五里村批了给他们的。这个山林地我家1983年就已经取得了合法权益,怎么能够审批给他人建房。”
从陈俭出具的两份材料上记者看到,一份是1983年星子县五里公社五里大队社员自留山使用证底册,另一份则是2018年11月陈俭找五里村开具的一份山林地权属证明,证明上注有陈俭母亲孙金香的名字。
庐山市白鹿镇五里村村民 陈俭:“找了村支书陈金水,陈金水他是讲他来处理这个事,协调调解这个事情。”
庐山市白鹿镇五里村村支书 陈金水:“建房是在2013年在这个地方建的,在2018年我们也出示了东西,让他家里也自己调解一下,他们一直没调处好。”
既然村里已经出示了该山林地的权属证明,为何在2013年村里又批准了陈秋山等人,在该地一下子建了7套房子呢?陈金水说,在此处山林地上建房的陈秋山等人跟陈俭是属于堂兄弟关系。
庐山市白鹿镇五里村村支书 陈金水:“当时村里批没有掌握是谁的山,因为他们都是一家人,所以山就是陈家垅村庄上也不知道具体分给哪个人。”
对于陈金水的说法,陈俭并不认同,他表示,他将上报庐山市白鹿镇,希望能给自己一个说法。
村里既然之前已经明确了这块山林地的权属,并在2018年给陈俭出示了一份证明,那么在2013年,村里是因何依据,审批通过陈秋山等7人在该地建房,而且一建就是7套房子?这其中还包括,山林地上是否可以建房?建房者的手续又是否到位?对于此事,《九江零距离》栏目,将继续关注。(来源:九江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