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9日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2020年3月19日0-24时,江西省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报告,无新增疑似病例,无住院确诊病例。
截至3月19日24时,江西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35例,累计出院病例934例,累计死亡病例1例。全省住院确诊病例为0,疑似病例为0。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6993人,解除医学观察26857人,尚有136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20日
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使用九江赣通码
九江广电全媒体记者 张国华
记者3月19日从九江市新冠肺炎应急防控指挥部获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根据国务院《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8号令》相关规定,就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使用九江赣通码有关事项下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使用九江赣通码的公告》。
《公告》规定:全市个人赣通码实行“红码、黄码、绿码”三色动态管理。红码禁止通行;黄码仅可以出入本人居住小区、医疗机构,其余公共场所禁止通行,不可以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绿码自由通行。我市原有的各类通行证、健康码一律停用,统一使用九江赣通码。
本通告所称的公共场所包括居民小区、村、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农贸市场、劳务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酒店、餐饮门店、医院、药店、景区和公共交通工具(含出租车、网约车)、高速出入口、机场(候机室)、车站(候车室)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等。
所有公共场所均实行扫码出入制度。公共场所管理者须通过九江赣通码系统注册规范标准的信息点二维码(详见附件《九江赣通码操作指南》信息点登记端操作流程),将新生成的信息点二维码张贴在公共场所进出口的显著位置。公共场所管理者或工作人员要监督出入人员进行扫码、亮码。
所有入浔人员及本市居民按“一人一码”生成九江赣通码。具体注册申领步骤详见附件《九江赣通码操作指南》个人申领端操作流程。老人、孩子可由其家属代领赣通码。对社会公众已领取的健康电子通行码(旧码),由九江赣通码系统自动完成转码。九江赣通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全省“赣通码”管理系统,可实现跨省跨市健康码的互认。
九江市公共场所范围内出示赣通码方可通行,疫情防控期间有效。为确保赣通码的时效性,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在本市人员遇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异常情况,须及时上报。未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传播危险及拒不配合的,公共场所有权拒绝其进出。对强行进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正式启用九江赣通码。
九江赣通码注册申领方式
方式一:通过微信扫码下方所示九江赣通码二维码
微信扫码九江赣通码入口二维码
方式二: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微服务→九江赣通码
九江赣通码操作指南
一、个人申领端操作流程
第一步:微信认证绑定。
●进入九江“赣通码”电子通行证→微信登录提示:数治九江申请获取权限→点击允许;
●弹出“绑定手机号”→请输入当前手机号进行绑定(请勿使用他人手机号);
●获取验证码→点击“立即绑定”。
第二步:允许“数治九江”获取当前地理位置。
第三步:点击相应区县→进入区县申领主页面。
第四步:点击“九江防疫健康登记”→进入防疫通行证申领须知页面→细读申领须知,点击“好的,我知道了”,即可。
第五步:进入九江市“赣通码”电子通行证申领页面,如实填写信息。
第六步:填写个人信息,点击“生成电子通行证”,系统会自动回到人员健康登记首页。(注意:首次登记必须先登记“本人”)。无智能手机的,可由其家属代领赣通码。
第七步:点击“我的通行证”→进入个人电子通行证信息页面。
个人赣通码申领完成,进出公共场所时,用微信扫一扫功能,对公共场所张贴或显示的二维码进行扫码,即可显示出个人的九江赣通码,向防疫工作人员亮码核验。
备注:
1.点击“已填报信息”→可查看已填报的所有成员信息列表。
2.点击家庭成员“核验码”→可查看相应成员二维码及核验码。为动态安全管理,核验码每日凌晨更新。
3.无智能手机的人员须每天携带打印的个人二维码或牢记个人所属的核验码口令,以便出行。
二、信息点(公共场所)登记端操作流程
第一步:点击“信息点登记/查看”→进入“信息点登记”添加信息页面。
第二步:依据添加字段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信息”即可→提交后可生成专属该信息点(公共场所)进出的唯一二维码。公共场所管理者须将此生成的唯一二维码张贴在公共场所进出口的显著位置。
第三步:点击相应的进卡口/出卡口二维码→页面显示出二维码信息和卡点名称(二维码根据公共场所的实际情况保存为图片或是打印均有效)。
第四步:社会公众用微信扫描信息点(公共场所)进出二维码后,即可显示出该人员专属的九江赣通码,主动向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出示个人九江赣通码后,可查看当前通行证二维码状态及人员基本信息。
(来源: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