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人常见的“野味”,还能吃吗?市林业部门:这些九江常见的野生动物不能再上餐桌

2020-02-27    来源:九江广电报业    阅读: 

      九广网讯(九江广电全媒体记者 段安琪)武汉新冠疫情的宿主继续锁定在蝙蝠身,由此引发的野生动物保护再次走上案面。目前,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2月25日,在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起武宁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审判案更是引起了九江社会的广泛关注。日前,就读者关心的这个问题,九江广电全媒体记者连线到了我市有关专业人士 。

图片来源于网络
 

      九江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占鹏科长告诉记者,现已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但是,像我们平常食用的家畜家禽类还是可以食用的;另外,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

图片来源于网络

      至于九江人常见的野猪、野兔、蛇、石鸡等这些动物,占科长明确表示“是不可以食用的。他吁请广大市民,拒绝“野味”,从我做起!

      据了解,近来,九江市林业局先后来到浔阳区、濂溪区农贸市场、野生动物饲养繁育等场所加强了对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向市场经营户及过往市民发放《倡议书》,呼吁广大市民共同携手切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播途径,远离“野味”,树立健康饮食文明新风尚。

责编:安妹妹    编审:胡志刚    监制:王辉
九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九广网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九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九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九广网 电话:0792-8133378

首页 | 九江新闻 | 人物访谈 | 扶贫在线 | 阅来越好 | 公益在线 | 健康养生 | 九江旅游 | 教育学校 | 房产财经 | 企业之窗 | 小池特刊 | 九江三农 | 看看九江 | 县市区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7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16008155号-3

Copyright © 2016-2018 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主管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主办

办公电话:0792-8133378

服务邮箱:2308783315@qq.com

办公地址: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侧楼(长虹大道84号)

电脑版 | 移动版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法律顾问: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林春秀律师 联系电话:18720196890 律师执业证号:1360420121142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