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单位资金实行集中支付的通知》,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全省预算单位的单位资金全部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行全流程集中支付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位资金支付行为。
《通知》对资金范围和资金类型进行了明确。集中支付资金范围包括单位资金和往来资金。银行账户资金流水按单位资金、往来资金、退回资金三种类型确认,其中存放在单位“其他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由预算单位确认,存放在财政部门代管资金专户的由财政部门确认。对于退回资金,能够匹配原支付凭证信息的确认为单位资金,无法匹配的按照往来资金管理。
《通知》对资金支付管理作了规定。单位资金通过单位资金指标、单位资金收入科目余额进行控制,往来资金通过往来资金收入科目余额进行控制。支付流程主要包括预算单位填报支付申请、一体化系统对申请进行校验、银行完成资金支付。对于资金支付更正,预算单位应当通过一体化系统填报支付更正申请,经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更正。
《通知》对预算单位和各级财政部门提出了要求。预算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规范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大预算执行监控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查处违规行为,督促预算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要扩大代理银行范围,进一步丰富预算单位选择,满足预算单位多样化需求。
(来源:江西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