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九广网讯:(瑞昌法院)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本院决定对以下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信息予以披露。下列被执行人应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视情节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群众对已公布的被执行人进行监督举报。
此公告发布后,广大群众如发现被曝光的被执行人有财产执行线索,可向本院举报。
举报电话:0792-4218983 0792-4212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