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道路及人行道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或将调整

2018-12-25    来源:九江新闻    阅读: 

九广网讯(九江新闻记者 王陈)今天上午,市物价局组织召开九江市城区道路及人行道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调整意见征询会,邀请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局等参加征询会。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现行车辆临时占道收费标准按九江市人政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九江市车辆临时占道停放暂行办法》的通知(九府厅发(2005)56号)文件执行,即大小机动车停放2小时内2元,2-4小时5元,临时占道停车时间每次不超过4小时,人行道包月150元/月。

经成本测算,考虑道路临时停车成本费用及税金,参考南昌等地收费标准,兼顾新旧收费标准过渡衔接,鼓励减少占用道路和人行道停车时间,采取分区域累计分段计价形式。

拟定以下收费标准:

一类区域:2小时内5元,第3-4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第5-8小时每小时加收2元,第9-13小时每小时加收3元,全天30元;

二类区域:2小时内4元,第3-6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第7--13小时每小时加收2元,全天22元;

三类区域:暂不收费。

包月标准:道路及人行道临时停车泊位特殊路段、宾馆、饭店门前定点包月250元。

减免优惠

1、计价时间(7:30-20:30)内前15分钟(含)内免费,夜间(20:30-次日7:30)不收费;

2、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救护、救灾抢险、市政维修、殡葬用车及临时停放的残疾人自己使用的已办车牌、驾驶证的非营运的专用机动车等免费;

3、新能源汽车根据相关规定停车费减半收取。

责编:胡志刚    编审:胡志刚    监制:王辉
九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九广网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九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九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九广网 电话:0792-8133378

首页 | 九江新闻 | 人物访谈 | 扶贫在线 | 阅来越好 | 公益在线 | 健康养生 | 九江旅游 | 教育学校 | 房产财经 | 企业之窗 | 小池特刊 | 九江三农 | 看看九江 | 县市区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7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16008155号-3

Copyright © 2016-2018 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主管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主办

办公电话:0792-8133378

服务邮箱:2308783315@qq.com

办公地址: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侧楼(长虹大道84号)

电脑版 | 移动版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法律顾问: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林春秀律师 联系电话:18720196890 律师执业证号:1360420121142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