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噪声污染综合整治,提升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水平,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不断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努力构建安静、舒适的人居环境,保护居民身体健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市中心城区(包括浔阳区、濂溪区、柴桑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开展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方案要求,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及“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环境监管,从严审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许可。严格审批露天机动车修理和黑白铁、铝合金制品加工等项目,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的机动车修理和黑白铁、铝合金加工点;对在城区噪声敏感区域使用高音喇叭、大音量音响器材广播从事娱乐商业活动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查处。对边界噪声达不到规定标准、超出《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时限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整改。限制宣传车音量及行驶路线,在噪声敏感区设立禁鸣标志;对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使用高音喇叭、大音量音响器材开展的课间操和其它文体活动,依照规定进行管理;做好垃圾清运车辆和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的交通噪声防治监管工作;改善道路交通条件,推广使用低噪声路面;在城区施工建设中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在建筑设计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噪声污染防治有关规定,从源头上把好噪声污染防治关。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噪声防护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主要交通干线的环境敏感路段,要规划设置声屏障,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方案强调,噪声污染是市民反映强烈的重点扰民问题,也是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宣传引导,量化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噪声污染整治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切实改善城区声环境质量。(来源:九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