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小区被封控、码变“黄”了怎么办?省卫健委重要提醒!

2022-11-27    来源:江西发布    阅读: 

近期,全国本土疫情呈现传播范围广、传播链条多、疫情波及面扩大的严峻复杂态势。

对此
网友抛出不少问题
江西省卫健委
梳理了一份特别指南
↓↓↓

如果身处高风险小区

——调整心态、足不出户,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问:一觉醒来小区被划为高风险小区了,该怎么办?
 
答:尽量调整心态,等待权威信息发布和通知安排,为社区、小区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留时间、空间;做到足不出户;如您被判定密接也不要恐慌,配合做好防疫工作;盘点家中存货,合理规划生活工作;团结友好互助,在小区群的交流过程中不传播谣言、不制造恐慌,当发现有阳性患者转运,不人肉搜索、不发表不当言论;若有邻居在群里求助,可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互帮互助。如果您有就医等其他必要需求,可联系物业或社区。
 
问:收到小区变成高风险小区通知时,我在外面,该如何做?
 
答:可暂停社交活动(聚餐、聚会等),离开人群密集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备自身情况,按照社区要求,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居家期间,还应密切关注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的疫情信息和相关安排。如与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或健康码非绿码等情况,立即向所在地社区报备。
 
问:我所在的小区被划定为高风险小区后,要等多久才能降成低风险区?
 
答: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高风险区连续5天没有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具体来说,在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均能够快速隔离管控并及时转运的情况下,高风险区管控人员中连续5天没有发现新增感染者,表明高风险区在社区的传播已经基本阻断。
 
另外,小区从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后,也建议您这段时间减少外出、不聚集、外出时要做好防护;主动配合区域风险人员排查、核酸检测等防疫工作;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味觉嗅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要及时主动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及时地排查病毒感染情况。
 

如果被赋了黄码

——主动报备和按规定核酸检测,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问:打开手机,发现自己突然“黄”码了,该怎么办?
 
答:无需惊慌,按照短信提示的内容,做好相关事项即可,一般来说:
 
一要立即主动向属地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管理。
 
二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简化社交生活,两点一线,不聚集、不聚餐,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及时到“黄码”人员核酸检测定点医疗机构等符合规定的场所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您已身处高风险小区,入户等待医护人员上门核酸采样即可。
 
如果发现自己或者家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大家也一定不要硬扛或自行用药,也不要再去社区核酸检测点采样,必须要有风险意识,去医院就诊并进行排查。
 

如果是密切接触者

——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和室内通风消毒

问:我是密切接触者,当我集中隔离后,转为居家隔离,接下来我该怎么做?
 
答:一是隔离人员和同住人员严格做到不外出,确实需要就医外出的人员,要专人专车闭环管理;二是做好每日健康监测,把每天健康监测的结果报告社区进行医学观察的管理人员;三是做好个人防护,居家隔离人员日常活动要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同住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四是隔离期间要做好室内通风消毒,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 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防疫工作要求。
 

如果亲友是密切接触者

——如共同居住,您在规定时间内也不得外出

问:我家里有亲人是密切接触者,我该怎么办?
 
答:首先,您应该尽量减少与该家庭成员及其用品的接触,避免共用牙刷、香烟、餐具、饭菜、饮料、毛巾、浴巾、床单等,餐具使用后应使用洗涤剂和清水清洗。其次,戴好一次性手套和塑料围裙,再去清洁和触碰和密切接触者相关的衣物或床品等;确保共享区域(厨房、浴室等)通风良好,保持窗户开启。
 
当该家庭成员从集中隔离转为居家隔离,您想和其共同居住时,您也需要一并遵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要求,在该家庭成员居家隔离观察期间您也不得外出。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发生任何直接接触,或离开其居住空间后,建议您准备食物前、饭前便后、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等。(来源:江西发布)
责编:蔡钦       编审:张勇 李五一       监制:王辉
九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九广网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九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九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九广网 电话:0792-8133378

首页 | 九江新闻 | 乡村振兴 | 人物访谈 | 广电阅读 | 公益在线 | 健康养生 | 九江旅游 | 教育专栏 | 财经资讯 | 企业之窗 | 小池特刊 | 三农频道 | 看看九江 | 县市区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7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2020011304号

Copyright © 2016-2018 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主管 九江广电报业传媒有限公司主办

办公电话:0792-8368018

服务邮箱:2308783315@qq.com

宣传合作:13330037773

办公地址: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侧楼(长虹大道84号)

电脑版 | 移动版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法律顾问: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林春秀律师 联系电话:18720196890 律师执业证号:13604201211429910